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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关于优秀团员自荐参加重点发展对象培训的通知

2017年04月06日 11:33 作者: 

近期,我院已将各团支部及直属团支部推荐的优秀团员考察完毕,各学生党支部强化发展质量,严把发展关口,严格政治审查,深入考察,确定了参加2017年春季重点发展对象培训的名单,并已经全院公示,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发展党员的质量,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各项要求下,现将本学期优秀团员自荐参加重点发展对象培训安排如下:

鼓励在校、院专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由个人递交自荐表,自荐参加2017年春季重点发展对象培训。

一、基本条件

1、思想进步,政治觉悟高,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

2、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有奉献意识,能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在学生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3、群众基础好,在校、院以及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在校期间未受过校、院任何处分;

5、根据最新《党员发展实施细则》条例,被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及以上的同学才有资格参加校党课培训并被推选为党的重点发展对象。

6、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成绩要求可略低于原标准。

二、自荐程序

1、由个人递交自荐表,并附相关证明、证书奖励,个人教务系统导出的各科目成绩单。

2、由自荐者所在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委派支部委员到各团支部调查了解“自荐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个人综合素质,经与“自荐对象”谈话后,上报专业学生党支部,形成支部意见。

3、由学生党支部委员召开自荐对象审议会,由各党建部长、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投票表决,并报形成支部意见确定推荐对象参加2017年春季重点发展对象培训班名单。

4、通过网站及通知的形式向全院公示,征求意见并实行异议期制度,最终确定自荐对象参加2017年春季重点发展对象培训班名单。

5、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党支部上报院党委审批,并进行进一步的党支部培养教育。

三、各自荐者将所有自荐材料(自行推荐表、相关证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纸介质于4月7日中午12:30之前交到学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张猛处(回字楼2069宿舍),并务必将电子稿发至张猛邮箱:971449894@qq.com,备注好姓名逾期不候

四、各学生党支部考察过程中如发现自荐者违纪作假现象将严格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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