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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2019年10月08日 16:03 作者: 

为了充分调动青年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鼓励学科专业之间的交叉融合,培育学科前沿研究方向,以智能武器系统实验班的人才培养为依托,贯彻教师-研究生-本科生一体化培养的理念,特设立机电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发展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人应为学院在职教职工,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项目组其他成员年龄不限。

2.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有未结题发展基金项目的人员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

3.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能够以项目为依托承担学院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指导任务。

二、资助范围

1.以定向发布为主渠道,以自主申报为辅。

2.结合智能武器系统实验班的培养,从二年级开始,每届学生设定一个总体目标,分解为若干相互关联的技术和课题,作为当年度项目发布。

3.围绕当年度的总体目标,教师可提炼密切相关的技术作为自拟课题,在发布范围之外申报项目。

4.设定每届的总体目标和技术内涵时考虑可持续性。

三、资助额度与研究期限

青年教师发展基金的经费由学院在每年的科研返回款中筹措,每个项目资助总额度为1.5~2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保证当届实验班学生毕业前完成研究任务。

四、申报和评审

1.每年9月份发布总体目标和项目,申请者填写项目申请书,上报学院。申请书中应指明本项目与总体目标的支撑关系。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资助对象及资助金额。

3.评审结果进行全院公示,9月底签订任务书。

五、实施与管理

1.项目立项后必须将智能武器系统实验班学生纳入课题,项目组成员聘为实验班指导教师,每个项目组负责指导5~6名学生,直至毕业。同时,吸收感兴趣的研究生和其他本科生积极参与,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实现全员培养。

2.同期各项目之间既有分工又要合作,学院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协调研究进度,确保系统的整体推进。

3.学院按任务书对项目进行验收,项目负责人须递交结题报告,并将人才培养效果作为专项考核。

4.青年教师发展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以项目研究过程中实际产生的费用报销为主,不得挪作他用。

5.出现违背科学道德弄虚作假、长期未开展实质性工作、不承担育人责任、经费使用不合理等情形,学院将撤销项目,中止经费报销。

6.被聘为实验班指导教师后,学院酌情给予一定的教学工作量补助。

六、预期成效

1.能够实现当届的总体目标,整个系统达到演示验证的程度,并在智能武器系统实验班毕业时进行汇报表演。

2.通过发展基金研究,青年教师能够沉淀技术和积累经验,为进一步申报省部级基金项目或国家级基金项目奠定基础,或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专利申请等提供支持。

七、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管理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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