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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研院【科技创新项目申报】通知

2018年06月04日 11:33 作者: 

【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围绕我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支柱产业及农业等资源型经济转型支撑产业展开科学研究,解决我省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技术难题,助力新兴接替产业发展的项目。
   (一)申请人须为人事关系在中北大学科研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重点支持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三)项目组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主要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所在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申请人不得同时主持一项以上或参与两项以上本项目;
   (四)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高校只能申报资助经费项目,各高职高专院校和非省直属高校教师和科技人员只能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申报自筹经费项目时,须提供出资证明;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依托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申请的项目,提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
    二、资助方式
    本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资助经费项目由省教育厅提供,鼓励有关高校提供配套经费;自筹经费项目由所在高校或合作单位提供。申报自筹经费项目,须在“学校意见”一栏中明确经费来源、数额,项目经费不得低于2万元。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学校须同时报送上一年度立项自筹经费项目经费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如申请人有在研(截至通知发布时间)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不得申报;已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1.各学院须报送相应的《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汇总表》书面材料一式2份,加盖学院公章,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文件(EXCEL文件)。
    2.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申请书》(项目组成员均应在申请书上签字,不得代签)书面材料一式4份(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项目信息简表一式3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电子版文件名称编写格式如: 学院-姓名1,姓名后面的编号为学院编制的序号,请与报送的汇总表上的序号一致)。
   (三)本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并于6月26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瑾瑜会议中心)206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芳  
    联系电话:0351-3922297
    邮 箱:kyydfqyc@nuc.edu.cn
     



 

    各位老师好,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大家及时关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老师踊跃申报,并于6月26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科研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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