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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物品管理制度

2014年09月11日 00:00 作者: 

院团委、学生会的物品是我院公共物品的组成部分之一,是工作顺利完成和延续的重要保证。加强对团委、学生会物品的管理与公物不丢失和损坏,也是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

一,物品管理范围

1、 办公室:

(1) 室内现存的桌、椅、门、窗、锁。

(2) 电脑、文件柜、各类档案及日常办公用品。

2、 各部的一些活动物品,如宣传部的纸、笔和体育部的运动服、篮球、足球等。

二,物品管理机构

办公室以内所有物品均由办公室负责,设专人管理。

三,物品管理办法

1、 做好学生会办公室物品的全面清查与登记工作,及时记录物资变更情况,建立档案,定期进行物资备案校对及总结,以更好的进行日后物资分配计划,制定物资调配程序。

2、 每学期初进行一次全面等级登记,对自然破坏的,经批准后做报废处理;属于个人过错造成的,须照价赔偿。

3、 各部于活动期间所需物资须经各部部长提前申报,50元以内,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签字后,由办公室配给所需,如现有物资不够,由办公室或各部购买;超过50元的,须由各部部长写出申请明细及金额,先报交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审批后,交由团委书记审批。

4、 物品管理人员平时严格管理注意事项:

(1) 团委、学生会的公共财产,团委、学生会成员都有爱护的义务,并在工作范围内有使用权。

(2) 办公室钥匙由学生会主席团和办公室负责,钥匙不得借与部长级以外的任何人员。

(3) 办公桌椅等物品借出使用,要写借条并限期归还。

(4) 出于工作考虑由学生干部代管的物品,并详细记录。本人退出团委、学生会时,其代管权应收回。

(5) 做好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重大物品遭窃后,应及时报告团委书记,并协助事后调查工作。

(6) 在学生会办公室工作时,应注意防火、防盗、卫生和安全。全体团委、学生会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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