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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教师授课评级实施办法

2017年07月19日 18:38 作者: 

机电工程学院《教师授课评级实施办法》(草案)

 

为了鼓励广大教师认真钻研教学工作,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也为配合学校关于教师教学业绩绩效考核的需要,体现“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级等级

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等。得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5%

二、    考核方法

每位教师在考核学年内所讲授每门课程(校任选课、教授讲座课除外)考核成绩取平均分数作为考核依据。所授课程得分由专家听课、学生评教、试卷检查三项按照50%30%20%比例计算。

三、    评级结果

考核为优秀的,在本学年绩效考核中,本科授课部分工作量上浮20%,考核为不合格的,本科教学部分得分下浮20%

 

 

 

机电工程学院

201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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