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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委员会产生办法和程序

2017年09月04日 15:28 作者: 

各科室和各学科部:

    按照学校党工[2017]1号文件要求,机电工程学院在院党委领导下,由现任工会委员会组织,进行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学院分工会委员会设工会委员5人,分别为主席、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福利委员、女工委员,各委员可兼任,具体条件见学校党工[2017]1号文件。产生程序如下:

    1、工会班子必须经工会会员大会或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酝酿产生“基层工会委员会(一般由5人组成);一是组织提名,会员讨论;二是自下而上由会员直接推荐产生。 9月5号前个人或各科室推选分工会委员会委员。

    3、9月6号前上网公示并上报 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到学校工会

    4、召开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委员会。

    请大家踊跃推荐、提名委员,提名地点:综合办。

 

附:机电工程学院原分工会委员会名单

    主席:崔俊杰

    组织委员:曹广群

    文体委员:曹广群(兼)

    宣传委员:王菁

    女工委员:王菁(兼)

 

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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