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恪生奖学金”由我国著名表演艺术家雷恪生在我校出资设立,旨在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 评选对象
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一年级除外)。
二、 评选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
2. 学习刻苦努力,学年专业平均成绩达80分以上。
3. 品德优秀,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4. 未受到学校的任何行政处分。
三、 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资助金额:2000元/人(学校统一分配名额)
四、评审程序
1、学校按照在校本、专科生的人数比例分配给各学院评选名额。
2、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学生科提交书面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所获奖项证明材料。
3、学院对汇总审核申请学生情况,组织评审会进行评审,确定本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报学生处。
4、学生处审核助学金推荐学生材料,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资助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