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5年普通高校国家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晋教财[2014]241号)和《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校省级资助经费预算的通知》([2015]35号)要求,参照《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和《中北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全面启动,为规范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范围: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5级学生除外)。
2、参评条件:各学院在参照《中北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上一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单科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班级排名前20%。
5.学年内勤工助学工作经历不少于1个月,并表现优秀或良好,同等条件下表现为优秀的优先考虑。无未到岗前培训会记录。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份;
四、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备注:
1.所有材料请于9月26日、27日晚19:00--21:00交至回字楼1107辅导员办公室。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请到院网站下载。
3.所需材料有:《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
4、表格内含日期的都不用填。
机电工程学院助学部
201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