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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预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5年05月21日 11:26 作者:刘凯琼 

各班级: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晋教财[2019]99号)《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2019]15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开展 2025/2026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预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并在校就读的2022级、2023级、2024级本科生及2023级、2024级研究生。

二、认定原则和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进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主要参考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种突发状况、学生消费水平及其他关联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具体认定依据《中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2019]15 号)执行。

三、认定类型

(一)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三种类型。突发状况引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突发状况导致的困难情况,同样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困难学生、一般困难学生三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本人不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要求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

2.本人不如实填写“ 申请表”的,提供相关材料不真实的。

3.存在下列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第一,无特殊原因在公寓外租房住宿的;

第二,日常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在校学生的平均消费水平的;

第三,存在高档电子产品、高档时装、高档化妆品、高额娱乐用品等奢侈型消费行为的;

第四,有抽烟、酗酒行为,或经常性出入营业场所消费的;

第五,其他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的。

四、认定程序

认定工作采取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家访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过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认定、学院公示、学校核准公示等程序,确定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做好建档备案工作。

五、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中北大学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预认定班级评议结果报告单》纸质版(除评议小组成员及组长签字外的内容均可打印,评议组组长须为班主任)。

(二)班级公示截图(必须显示群名及公示时间)一张及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会议照片(班主任必须在场)两张,打印在一张纸上。

(三)《中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xx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册》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四)校验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模板》电子版。

(五)《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六)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村、县等开具的证明必须提供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一份,须为当年开具其他如户口本、离婚证明、残疾人证明等相关证件只提供两份复印件即可)。

六、工作要求

(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提前广泛告知学生,认真核实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确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学生资助工作对象,尤其是要对建档立卡学生做到资助全覆盖。

(二)认定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及家庭隐私,不得以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的形式开展评议,坚决杜绝班级票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做法。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

(三)要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全程接受监督。

(四)各班级负责人及班主任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细致审核。

(五)各班级请于2025年6月3日提交纸质版材料,地点另行通知;电子版材料请在6月3日前发送至2714757889@qq.com。

机电工程学院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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