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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年11月01日 09:29 作者:刘凯琼 

各班级: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学〔2024〕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为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名额

机电工程学院共63人。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北大学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就读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期间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学分绩点不低于3.0,综合测评成绩在同专业前30%;体能测试成绩65分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不受此限);

(六)是我校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上一学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不少于1个月,且考评为“良好”及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勤工助学的不受此限)。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初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及条件的相符性进行审核、评议,无异议后在班级内部公示并向学院提出推报名单;被推报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二)学院评审。学院汇总审核各班级推报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报学生工作部。

四、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班级签署推荐意见的《中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报告》一份。

(三)班级公示截图纸质版一份。

(四)班级评议照片纸质版一份(班主任必须在场)。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及打印版各一份。

(六)通过校验的《本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一)本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若符合条件的参评学生人数超出学院名额,则按照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电子版材料于11月6日发送至邮箱2714757889@qq.com,纸质版材料于11月6日交,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班级要确保评审程序的公开透明和结果的公平公正,凡学院审核环节中发现参评学生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情况,则直接取消参评学生资格。

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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