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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04日 20:58 作者:刘凯琼 

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版)》(校学〔2020〕9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为做好2022 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对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奖励标准

5000 元/人(共64人)。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北大学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五)就读二年级及以上,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学分绩点不低于3.0,综合测评成绩在同专业前30%;体能测试成绩70 分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不受此限)。

(六)是我校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自立自强,生活习惯良好,没有铺张浪费行为;上学年参加校内勤工助学不少于1 个月,且考评为“良好”及以上(因身体原因或疫情原因没有参加勤工助学的不受此限)。

三、评选程序

(一)班级初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的完整性及条件的相符性进行审核、评议,无异议后在班级内部公示并向学院提出推报名单,被推报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二)学院评审。学院总审核各班级推报学生情况,召开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报学生工作部。

四、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班级签署推荐意见的《中北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报告》一份。

(三)班级公示截图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四)班级签署“同意上报”推荐意见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电子版及打印版各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本科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电子版材料于10月11日发送至邮箱:2714757889@qq.com, 纸质版材料于10月12日交至文瀛17号楼1098办公室;

(三)凡学院审核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对学生资格直接取消。

机电工程学院

2022 年 10 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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