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北大学文件
校教〔2017〕21号
关于印发《中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的通知
各院(校区)、部、处及直属单位:
《中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经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北大学
2017年6月22日
中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深化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改革,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工作条例包括总则、组织与管理、选题、对指导教师的要求、答辩与评分、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保存、附则共七章二十七条。
第三条 我校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及全体师生均应模范遵守本条例,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各学院应结合本学院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按各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具备条件的专业可安排全部或部分学生提前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第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分管校领导统一领导,实行校、院、学科管理部分级管理。
第六条 教务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
1.起草、制定相关管理文件,宏观协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组织检查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情况,协调有关问题。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汇编。
4.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组织专家抽样分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组织对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评估,做好工作总结。
第七条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
1.制定学科管理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协调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
2.完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体系,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程监控,重点进行选题和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开题检查、中期检查、答辩过程检查等,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顺利进行。具体检查办法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以学院或学科管理部为单位,至少开展2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专题讲座,组织对参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师及学生进行培训。
4.对申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并向学校推荐。
5.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第三章 选 题
第八条 选题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体现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一次完整的科学实践的学习和锻炼。其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相应的实验条件。
2.选题必须紧密结合科学研究、工程设计、生产和社会实际,有益于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避免过空过大,严禁以综述性课题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3.必须保证一生一题。不允许两名或多名学生做同样的或只改变个别参数的课题。需要几名学生共同完成的大课题,必须要求每个学生各有侧重,有完整的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不得把合作的课题写成一篇论文同时为几名学生共用。
第九条 选题类型
1.理工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可分为工程设计、实验研究、软件开发、理论研究等类型。
(1) 工程设计型:侧重于设计、计算与绘图等工作,主要对应于产品、部件、控制系统等设计型课题,以及土木工程专业的建筑设计型课题。
(2) 实验研究型:侧重于试验、测试与科学研究等工作,主要对应于科学研究型课题。
(3) 软件开发型:学生要独立完成一个软件或较大软件中的一个模块,要进行计算机演示程序运行或给出运行结果。主要适用于计算机、电子信息、仪器类专业。
(4) 理论研究型:根据课题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方案,并进行建模、仿真和设计计算等。适宜理科学生,工科学生一般不提倡。
2.文管类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可分为实践应用型、调研型和理论研究型等类型。鼓励学生撰写“实践应用型”毕业论文,即运用学习过的专业理论知识去解释、解决社会生活或本人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等侧重于理论应用的类型。如果学生具有必要的理论修养、研究兴趣、文字能力和研究条件,毕业论文也可以写成“理论研究型”,对有一定价值的理论问题进行有一定深度的探讨、质疑、释疑、论证等。
3. 艺术类专业以毕业设计为主,设计的内容可包括产品设计、平面设计、室内及空间设计、网页设计等。
4.各学院可针对自身学科特点在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中具体规定各专业的选题类型和要求,例如调查报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报告、艺术作品等。
第十条 选题工作程序及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陈述课题来源、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等情况,经所在专业教师讨论审定后,送学科管理部和学院批准。
2.部分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也可由学生提出,但学生必须书面形式陈述课题的内容、目标以及研究该课题的主客观条件等,经所在专业组织相关教师讨论审定后,指派指导教师,并报学科管理部和学院批准方可执行。
3.学院应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的一个月完成选题工作,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时将任务书下达给学生。
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经教学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章 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第十一条 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含硕士)。必要时也可聘请外单位相当于讲师以上的科研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助教、在读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第十二条 为保证指导质量,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6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需要可适当增加指导学生人数,但最多不得超过8人。
第十三条 首次参加指导工作的指导教师,学院应安排副高级职称以上、有经验的教师对其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四条 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整个毕业设计(论文)过程负责,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拟定设计(论文)题目。
2.根据题目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第一周下达给学生。
3.负责审定学生拟定的总体方案和开题报告。
4.在设计过程中随时检查、督促学生合理掌握设计进度,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对学生每周至少进行1~2次工作进程与质量的检查,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
5.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在搜集和运用资料方面给学生比较充分的指导;而对方案设计、论证、技术设计等方面,应在鼓励学生独立思考的基础上,采用启发式的方法予以指导,杜绝包办代替,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6.及时定期向所在学科汇报学生的设计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7.做好学生外文翻译的评阅工作,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8.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设计(论文)完成后,要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设计(论文)质量等方面写出评语。
9.参加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和答辩。
第五章 答辩与评分
第十五条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应仔细审阅,并写出评语。评语要言简意赅,有针对性,提出论文的优点与不足,指出论文解决的关键问题。
第十六条 答辩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部资料应由评阅人详细评阅。评阅人应是具有指导资格的教师,学生的指导教师不担任其评阅人。评阅人应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阅意见,要指出论文研究或解决的关键问题,指出论文的优点和不足。
第十七条 答辩委员会按专业组成,毕业生人数较多的也可分组,一般由3-5人组成,委员要求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主任要求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应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鼓励邀请企业和行业专家参与答辩工作。
第十八条 答辩时,由答辩人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报告时间为10-15分钟,提问和答辩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为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
第十九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总评的“优秀”人数不得超过20~25%,优秀和良好总和原则上不得超过60%。
第二十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一般由指导教师、评阅人、答辩委员会三部分成绩组成。也可由指导教师、评阅人分别给出建议成绩,最后由答辩委员会综合考虑,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和办法给出总成绩。具体的成绩构成及评分标准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毕业设计(论文)应评为“不及格”:
1. 毕业论文中有原则性重大错误或基本上没有完成任务;
2. 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或其部分内容由他人代做;
3. 工作不努力,表现差,缺勤累计达毕业设计(论文)天数1/5以上;
4. 答辩时回答问题错误较多,对主要问题经启发后仍不能回答;
5. 毕业论文多处概念不清,图纸不齐全或多处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等。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可申请延期毕业,未申请延期毕业者按结业处理。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应于9月份参加延期答辩,逾期仍达不到要求者按结业处理。
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的保存
第二十三条 学校视情况,对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选或汇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选编”。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交学院资料室保存,对无长期保留价值的毕业设计(论文)可于四年后销毁。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有关资料主要包括以下两大方面的内容:
1. 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材料,包括: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题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各种检查材料等。
2.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有关图纸、软、硬件成果,以及毕业设计(论文)评语。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北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第二十七 本条例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件: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
2.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情况统计表
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