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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引深师德师风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年10月10日 09:05 作者: 

 

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引深师德师风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近日接到《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引深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17]19号),请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处

                                          2017.10.9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引深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晋教师[2017]1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有关学校:

2015年全省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学校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补课等违反师德典型问题,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和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有力促进了全省教育系统风清气正正能量的形成。但仍有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责任意识不强,贯彻文件精神和要求不力,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部分教师对国家和省的规定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违规组织学生收费补课,体罚或甚至变相体罚学生,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严重损坏了教育形象。

8月中旬,吕梁市离石区城内小学一名四年级学生的文章《老师我想对您说》在网络平台传播,引起网民热议,质疑批评声很多。经吕梁市教育局、离石区教育局调查,该学生反映的老师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情况属实,目前离石区教育局已对城内小学作出全区通报批评、校长作出深刻检查的处理决定,学校已解除与涉事代课教师的聘用关系,同时根据《离石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规定,离石区教育局对涉事教师作出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三年内不得再临时聘用和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教师录用考试的处理决定。

8月11日,太原市教育局对群众反映的“太原市第四实验中学348班班主任李瑞平私自组织班内部分学生利用周五晚自习时间在本校教室进行有偿补课和周末组织本校教师王志、武素珍、高艳芳、刘晓霞在富力城小区为本班部分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经局党工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太原第四实验中学校长杜效林、书记安彩虹和分管高中教学的副校长侯少龙在全市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杜效林在局党工委会议上做出深刻检查的处理决定;对李瑞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当年的年度考核记为“不合格”,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晋升职称、扣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退还全部违规收取费用的处理决定;对王志、武素珍、高艳芳、刘晓霞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晋升职称,退还全部违规收取费用的处理决定。

上述两起典型事件,严重损害了全省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和职业声誉,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暴露出有关市、县(市、区)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国家和省关于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相关规定不力,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不彻底,教师队伍管理特别是临时聘用教师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盲区等问题。

为进一步引深全省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乱补课、乱办班”、“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下讲”、“收受礼品礼金”、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突出问题,以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重申并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本地、本校的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查找工作不足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政策规定落实落地,切实做到“工作安排部署、集中整治措施、发现问题查处、政策要求落实”四到位,确保师德师风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通过引深专项整治,解决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使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教师队伍的变化,让学生受益,家长受益,群众满意;要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对师德师风重要性的认识,使每位教师对师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十种情形”(下称“十种情形”)、《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规定的“七种情形”(下称“七种情形”)、《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规定的“六个严禁”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规定的“六个严禁”(下称“两个六严禁”)入脑入心,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模范遵守,自觉践行;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见人见事,注重实效,坚决杜绝走过场、搞形式。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整治内容和《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在新学期开学后集中开展一次师德师风专题教育活动。要组织全部学校和全体教师对照整治内容全面自查,深刻剖析。特别是每所学校和每位教师都要围绕假期补课这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回头看”,每位教师要向学校如实报告假期是否参与补课情况,学校要向主管部门报告假期学校师德师风整治工作及违规补课情况,各市要向省教育厅报告本地假期师德师风整治工作情况。

三、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教师承诺、监督检查、提醒谈话、诫免查处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加强临聘教师管理,坚决杜绝学校私自聘用临时代课教师现象。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通过电话、家访、QQ群、微信和网络信息平台等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答疑辅导,有条件的学校要利用学校网络平台,组织学科教师开展对学生学业问题的辅导,有效解决学生学业困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严禁违规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严禁虚假宣传。

四、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盯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查处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要把治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作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持续纠正“四风”的重要举措,全面落实责任。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积极配合,使守住“十种情形”、“七种情形”、“两个六严禁”规定的“红线”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规范。要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究,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对待群众举报,对每一件举报要一件一件查实,按照规定一件一件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形成持续震慑。各市要认真办理省教育厅交予的督办事项,按时上报查处结果,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五、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率先垂范,廉洁从教。要以“四有”好老师和做学生“四个引路人”的标准,加强教育引导,不断提高每位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在正确对待是非、善恶、曲直、义利、得失等方面做出表率,树立榜样;要大力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高尚师德,加强自我约束,坚持廉洁从教,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各市、各高校及厅直单位引深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请于10月31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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