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科研>>正文
 通知公告 
 学院新闻 
 教学科研 
 军工文化 
 工作简报 
 资料下载 
 学科竞赛 

机电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2024年03月25日 17:14 作者: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开展,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4]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组

组 长:尹建平

副 组 长:赵河明

领导组成员:赵永娟、李强、李世中、刘光

职 责:

(1)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报经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组织实施。

(2)落实本学院复试录取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资格审查组

组 长:赵永娟

成 员:赵心远、常变红、武瑞芳

职 责:

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全面有序地推进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复试方案制定、资格审核、复试实施、录取、信息公开等各环节工作。

3、纪检监察组

组 长:刘光

成 员:崔俊杰

职 责:

对招生过程各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检查,避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4、综合面试组

组长及成员由学院研究生导师组成,随机组成复试小组。每小组需另配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1人,应有思想政治工作经验,负责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各复试小组配秘书1人,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

二、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复试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3)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既注重初试成绩,又强化复

试综合考核。

2、复试时间

报到时间:3月26日(周二)上午8:30-12:00

报到地点:科学楼A座312

笔试时间:3月26日(周二)下午15:30-17:00

笔试地点:08101、08201、08301

面试时间:3月27日(周三)8:00-18:00

面试地点:科学楼A座312、313、314、410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流程

(1)中北大学研究生院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学院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由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2)机电工程学院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校研招办审核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资格。

(3)考生缴费。复试费每生120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须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收款单位:中北大学

开户账号:0502121929024915246

开户行:工行太原迎新街支行。

4、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英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

(1)复试评分办法

复试满分为30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100 分;复试科目笔试 100 分,面试100分。复试百分制成绩换算办法为: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成绩*20%+复试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2)复试流程及要求

①考生自我介绍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科期间专业学习情况,参加科技创新或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毕业设计或工作经历、专业优势和个人兴趣、今后目标志向等方面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这些方面,不能超时)。

②外语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时间不少于5分钟。

③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两道题目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④复试专家围绕考生基本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情况等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时间不少于5分钟。

5、复试资格审查的资料和要求

逐一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确保全部参加复试的考生符合教育部政策要求。

三、调剂工作

计划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我院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相同。

1、考生调剂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我校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其他要求

(1)初试考数学一的考生可调入我校初试考数学二、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专业,初试考数学二的考生可调入我校考数学三或自命题数学专业,初试考数学三的考生可调入我校考自命题数学专业,考自命题数学的考生可调入我校考自命题数学专业,反之不行。

(2)初试考英语一的考生可调入我校初试考英语二的专业, 反之不行。

(3)初试科目数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相同。

3、除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涉及二外考试科目以外,仅接受统考外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

4、对于非全日制考生,只接收在职定向生调剂。

5、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调剂。

6、对于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学院按照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高低顺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报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7、我院一志愿复试不合格考生不得重新申请调剂到我院的相同全日制专业。

8、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直接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9、调剂的其他要求以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3、学院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录取工作

1、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综合成绩百分制×70%+复试百分制成绩×30%

初试综合成绩计算比例因统考科目门次而异,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初试综合成绩(三门国家统考课)=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平均成绩×80%+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20%;

2、录取原则

(1)复试结束后,学院依照《中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结果在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3、确定导师

录取考生在报到后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六、纪律要求

1、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方式,加强面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3、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严格过程监管并保留音像资料三年以备复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4、学院成立招生复试纪律监督组,对各复试组复试过程进行巡查。加强复试纪律要求,确保公平公正。

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机电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3日


版权所有:中北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政编码:030051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号 (晋)ICP备05000467号 晋公网安备 14010002001550号